新房在小姑子名下准新娘直接退婚,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河南驻马店。张先生称,今年3月通过媒人认识了一个女孩,相处两个月谈婚论嫁给了12.7万元彩礼。端午节一起吃饭的时候,因为新房在小姑子名下女方反悔了。
张先生姐姐:我们家三个姐姐,一个弟弟,当时买房的时候我爸出的钱,因为只有小妹在家,为了方便就写三妹名下了,房子是弟弟的婚房,现在新娘让过户给她。
张先生女友:确实因为房子生气,但是男友不坦诚,不是他的房子这是骗人,没有要求要过户给自己。协调中女方直言不能再继续,现场退还彩礼。(据6月9日河南广电“小莉帮忙”栏目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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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婚姻因为婚房的事情闹掰了,网友同样议论纷纷。从留言来看,大多是支持女方退婚、退彩礼的。
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真诚,特别是恋人或夫妻之间,这是一起生活的前提,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不该藏着掖着。换言之,有坦诚的夫妻关系,才会有稳固的婚姻。否则,你防着我,我瞒着你,是在同床异梦,两人走不远。
值得关注的是,这桩婚事之所以快速分手,表面上看是因为房产,说到底还是双方缺乏感情基础。他们从今年三月认识到现在,不过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很难说感情深厚、稳固。所以一有风吹草动,就容易凉下来。
另外,这里还有彩礼的因素。12.7万元,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那么,这笔彩礼在他们的婚事中,有没有起到关键作用?同样让人怀疑。更别说,婚房的价值可能更大。
不必讳言,高额彩礼有一定的民间基础,一个方面是女方希望男方家庭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让女方有一定的生活保障。如果男方有房产,可以减轻年轻夫妻的生活负担。
如果我们换个角度看,男女双方是自由恋爱,互相知根知底,涉及婚事安排时坦诚相待,一方面男方有没有房产未必是一个关键性因素,另一方面,大概也不会闹出男方称房产是自己的,结果房产在姐姐名下的事实。哪怕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双方大多可以协商解决。不像在此事中,毫无商量的余地。
因为,双方感情越不稳固,越容易陷入互相怀疑的怪圈。在现实中,“骗婚”的案例时有耳闻,男方采取一些措施保全财产以免“人财两空”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在女方看来,可能会心生更多疑问:这到底是不是男方的房子?这是不是男方在提防自己?既怕男方在“骗婚”,更怕男方人品有问题。
具体到这件事,男方房产登记在姐姐名下,到底是何原因目前没有定论。所以,不能简单认为谁是谁非。
这种互相防范的心理,特别是在农村高额彩礼的现实下,导致双方信任基础缺乏,最后可能因为一些小事导致姻缘被毁,双方都没有办法沟通,怎么说对方都不信。
其实,双方婚前对财产等作出安排,不必刻意回避。我们注意到,一些新人在领证前,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甚至对今后双方财产及收益等进行约定,目的是让感情更纯粹一些。
说穿了,婚姻还是应该要以感情为重,双方坦诚相待,少些互相提防。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各种大大小小的考验,最后白头偕老。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