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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时间
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属涉密材料的必须标明。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并于4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范围和对象
1、选拔对象不受单位性质、隶属关系限制。南京地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在宁单位及非公企业)中,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2、已获得“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不再参加选拔;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需在获得称号后取得新的突出贡献方可申报。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流程
1、各单位按照选拔对象、范围和条件进行选拔后,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省属单位由本单位盖章后直接报送;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由本单位及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及信用核查。
3、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发文公布。
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材料
1、《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10份(A3纸正反面打印,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报送电子文档(WORD格式)。
2、《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EXCEL格式)。
3、附件证明材料1份,需编目录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公示情况及单位推荐意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
(4)《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获奖情况”栏目中所填写的各个奖项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已正式出版的专著、论著总目录(列出书名、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称);
(6)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总目录(列出论文标题、发表时间、刊物名称、期号);
(7)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主要内容复印件;
(8)能证明本人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的其他材料。
公示情况及单位推荐意见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后,再加盖单位印章;涉密材料请在《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封面上加盖本单位涉密印章。
以上关于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事宜,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对该政策有疑问的地方可以咨询卧涛科技为你解答,卧涛科技10年项目申报经验,有专人指导申报。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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